乾隆朝内府抄本《理藩院则例》乾隆朝 录勋清吏司上一疆理
内札萨克蒙古内札萨克蒙古:此指内蒙古。札萨克,亦作“扎萨克”,蒙古语音译。官名,意为“藩封掌印”,即“一旗之长”。诸部落,壤地相错,形势相联,东接盛京、黑龙江,西邻厄鲁特,南至长城,北逾绝漠,袤延万余里。
科尔沁六旗,在喜峰口东北八百七十里,东西距八百七十里,南北距二千一百里。东至札赖特界,西至札鲁特界,南至盛京边墙界,北至索伦界,至京千二百八十里。右翼旗,驻扎巴燕和硕和硕:满语,为“一方”之意。右翼前旗,驻扎席喇布尔哈苏。右翼后旗,驻扎恩马图坡。左翼旗,驻扎伊克唐噶里克坡。左翼前旗,驻扎伊克岳里泊。左翼后旗,驻扎双和尔山。
札赖特一旗,驻扎土伯新察汉坡,在喜峰口东北千六百里,东西距六十里,南北距四百里。东至杜尔伯特界,西与南均至郭尔罗斯界,北至索伦及杜尔伯特、科尔沁右翼后旗界,至京二千有十里。
杜尔伯特一旗,驻扎多尔克多尔坡,在喜峰口东北千六百四十里,东西距百七十里,南北距二百四十里。东至黑龙江界,西至札赖特界,南至郭尔罗斯界,北至索伦界,至京二千五十里。
郭尔罗斯二旗,在喜峰口东北千四百八十七里,东西距四百五十里,南北距六百六十里。
东至船厂船厂:城名,今吉林市之旧称。清初在此设厂造船故名。界,西至科尔沁界,南至盛京边墙界,北至科尔沁界,至京千八百九十七里。前旗,驻扎古尔班察汉。后旗,驻扎榛子岭。
敖汉一旗,驻扎古尔班图尔噶山,在喜峰口东北六百里,东西距百六十里,南北距二百八十里。东至奈曼界,西至喀喇沁界,南至土默特界,北至翁牛特界,至京千有十里。
奈曼一旗,驻扎彰武台,在喜峰口东北七百里,东西距九十五里,南北距二百二十里。
东至喀尔喀左翼界,西至敖汉界,南至土默特界,北至翁牛特界,至京千一百十里。
翁牛特二旗,在古北口东北五百二十里,东西距三百里,南北距百六十里。东至阿禄科尔沁阿禄科尔沁:清代典籍中多写成“阿鲁科尔沁”,或“阿噜科尔沁”,为同音异译。界,南至喀喇沁及敖汉界,西至热河禁地界,北至巴林及克西克腾克西克腾:清代典籍中多写成“克什克腾”,为同音异译。界,至京七百三十里。右翼,驻扎英席尔哈七特呼郎。左翼,驻扎札喇峰西。
巴林二旗,右翼,驻扎托钵山,在古北口东北七百二十里。左翼,驻扎阿察图拖罗海,又东北六十里。东西距二百五十一里,南北距二百二十三里。东至阿禄科尔沁界,西至克西克腾界,南至翁牛特界,北至乌朱穆秦乌朱穆秦:清代典籍中多写成“乌珠穆沁”,为同音异译。界,至京九百六十里。
札鲁特二旗,在喜峰口东北千一百里,东西距百二十五里,南北距四百六十里。东至科尔沁界,南至科尔沁及喀尔喀左翼界,西至阿禄科尔沁界,北至乌朱穆秦界,至京千五百十里。左翼,驻扎齐齐灵花拖罗海山北。右翼,驻扎兔尔山南。
喀尔喀左翼一旗,驻扎察汉河朔墩,在喜峰口东北八百四十里,东西距百二十五里,南北距二百三十里。东至科尔沁界,西至奈曼界,南至土默特界,北至札鲁特及翁牛特界,至京千二百十里。
阿禄科尔沁一旗,驻扎浑图山东,在古北口东北千一百里,东西距百三十里,南北距四百二十里。东至札鲁特界,西至巴林及翁牛特界,南至喀尔喀左翼界,北至乌朱穆秦界,至京千三百四十里。
克西克腾一旗,驻扎吉拉巴斯峰,在古北口东北五百七十里,东西距三百三十四里,南北距三百五十七里。东至翁牛特及巴林界,西至正蓝旗游牧察哈尔及蒿齐忒界,南至翁牛特界,北至乌朱穆秦界,至京八百十里。
土默特二旗,在喜峰口东北五百九十里,东西距四百六十里,南北距三百十里。东至养什牧地界,西至喀喇沁右翼界,南至盛京边墙界,北至喀尔喀左翼及敖汉界,至京千里。左翼,驻扎旱龙潭山。右翼,驻扎大华山。
喀喇沁二旗,又增设一旗,在喜峰口东北三百五十里,东西距五百里,南北距四百五十里。东至土默特及敖汉界,西至正蓝旗王屯界,南至盛京边墙界,北至翁牛特界,至京七百六十里。右翼,驻扎席伯河北。左翼,驻扎牛心山。增设一旗,在二旗界内。
乌朱穆秦二旗,在古北口东北九百二十三里,东西距三百六十里,南北距四百二十五里。
东至索伦界,西至蒿齐忒界,南至巴林界,北至瀚海,至京千一百六十三里。右翼,驻扎巴克苏尔哈台山。左翼,驻扎魁苏拖罗海。
阿霸垓二旗,在张家口东北五百九十里,东西距二百里,南北距三百十里。东至阿霸哈纳尔界,西至苏尼特界,南至正蓝旗游牧察哈尔界,北至瀚海,至京千里。右翼,驻扎科布尔泉。左翼,驻扎巴头颜额隆。
蒿齐忒蒿齐忒:清代典籍中多写成“浩齐特”,为同音异译。二旗,在独石口东北六百八十五里,东西距百七十里,南北距三百七十五里。东与北,均至乌朱穆秦界,西至阿霸垓界,南至克西克腾界,至京千一百八十五里。右翼,驻扎特古力克呼都克井。左翼,驻扎呼默赫泉。
苏尼特二旗,在张家口北五百五十里。左翼,东西距百六十里,南北三百里。右翼,东西二百四十六里,南北二百八十里。东至阿霸垓右翼界,西至四子部落界,南至正蓝旗游牧察哈尔界,北至瀚海,至京九百六十里。右翼,驻扎萨敏西勒山。左翼,驻扎俄林图察伯台冈。
阿霸哈纳尔阿霸哈纳尔:清代典籍中多写成“阿巴哈纳尔”,为同音异译。二旗,在张家口北六百四十里,东西距百八十里,南北距四百三十六里。东至蒿齐忒界,西至阿霸垓右翼界,南至正蓝旗游牧察哈尔界,北至瀚海,至京九百六十里。
四子部落一旗,驻扎乌兰额尔吉坡,在张家口西北五百五十里,东西距二百三十五里,南北距二百四十里。东与北均至苏尼特界,西至归化城土默特及喀尔喀右翼界,南至镶红旗游牧察哈尔界,至京九百六十里。
喀尔喀右翼一旗,驻扎他鲁浑河,在张家口西北七百十里,东西距百二十里,南北距百三十里。东至四子部落界,西至毛明安界,南至归化城土默特界,北至瀚海,至京千一百三十里。
吴喇特前中后三旗,均驻扎铁柱谷蒙古名哈达马尔,在归化城西三百六十里,东西距二百十有五里,南北距三百里。东至毛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界,西至鄂尔多斯界,南至黄河及鄂尔多斯界,北至喀尔喀右翼界,至京千五百二十里。
毛明安毛明安:清代典籍中多写成“茂明安”,为同音异译。一旗,驻扎东突泉,在张家口西北八百里,东西距百里,南北距百九十里。东至喀尔喀右翼界,西至吴喇忒吴喇忒:即吴喇特,为同音异译。因系抄本,保留原样。界,南至归化城土默特界,北至瀚海,至京千二百四十里。
鄂尔多斯六旗,又增设一旗,在归化城西二百八十五里,沿黄河套内。东至归化城土默特界,西至喀尔喀右翼界,南至陕西长城界,北至吴喇特界,东西北三面皆距黄河,自山西俯头关至陕西宁夏卫,延长二千余里,至京千一百里。左翼前旗,驻扎套内东南札拉谷,在河滩河朔西北四十五里。左翼中旗,驻扎套内南近东敖锡喜峰,在札拉谷西百六十五里。左翼后旗,驻扎套内东北巴尔哈逊湖,在黄河帽带津西百四十里。右翼前旗,驻扎套内巴哈池,在敖锡喜峰西九千里。右翼中旗,驻扎套内正西近南锡喇布里都池,在鄂尔吉虎泊西南二百六十里。右翼后旗,驻扎套内西北鄂尔吉虎泊,在巴尔哈逊湖西百七十里。增设一旗,在游牧六旗界内。
一归化城土默特疆理
左右二旗,均驻扎归化城,在杀虎口北二百里,东西距四百有三里,南北距三百七十里。
东至四子部落界,西至鄂尔多斯左翼前旗界,南至山西边城及镶蓝旗游牧察哈尔界,北至喀尔喀右翼及毛明安界,至京千一百六十里。
一八旗游牧察哈尔疆理东至克西克腾界,西至归化城土默特界,南至太仆寺左右翼镶黄旗、正黄旗各牧场 ,及山西大同府、朔平府边界,北至苏尼特及四子部落界,袤延千有余里。
镶黄旗游牧,驻扎苏门峰,在张家口北三百四十里 ,东西距百六十里,南北距百九十里,由张家口至京七百五十里。
正黄旗游牧,驻扎木孙忒克山,在张家口西北三百二十里,东西距百有十里 ,南北距二百八十里,由张家口至京七百三十里。
正白旗游牧,驻扎布尔哈台,在独石口西北二百九十里,东西距七十八里,南北距二百九十五里,由独石口至京八百二十里。
正红旗游牧,驻扎古尔班拖罗海山,在张家口外西北三百七十里,东西距五十五里,南北距二百八十里,由张家口至京八百里。
镶白旗游牧,驻扎布雅阿海苏默,在独石口北二百四十五里,东西距六十五里,南北距百九十七里,由独石口至京七百七十里。
镶红旗游牧,驻扎布林泉,在张家口西北四百二十里,东西距五十里,南北距二百九十里,由张家口至京八百三十里。
正蓝旗游牧,驻扎扎哈苏台泊,在独石口东北三百六十里,东西距二百六十五里,南北距九十五里,由独石口至京八百九十里。
镶蓝旗游牧,驻扎阿巴汉喇喀山,在杀虎口东北九十里,东西距百十有五里,南北距百六十里,由杀虎口至京千里。
一旗制
初,科尔沁二十四部落及归化城土默特定为四十九旗。康熙四十四年,喀喇沁增设一旗。
雍正九年,鄂尔多斯增设一旗。
科尔沁六旗,曰右翼旗、右翼前旗、右翼后旗、左翼旗、左翼前旗、左翼后旗。札赖特一旗属科尔沁右翼。杜尔伯特一旗属科尔沁右翼。郭尔罗斯二旗,曰前旗、后旗并属科尔沁左翼。敖汉一旗。奈曼一旗。翁牛特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巴林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札鲁特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喀尔喀左翼一旗。阿禄科尔沁一旗。克西克腾一旗。
土默特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喀喇沁三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、增设旗。乌朱穆秦二旗,曰右翼旗,左翼旗。阿霸垓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蒿荠忒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苏尼特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阿霸哈纳尔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四子部落一旗。喀尔喀右翼一旗。吴喇忒三旗,曰中旗、前旗、后旗。毛明安一旗。鄂尔多斯七旗,曰左翼中旗、左翼前旗、左翼后旗、右翼中旗,右翼前旗、右翼后旗、增设旗。归化城土默特二旗,曰右翼旗、左翼旗。游牧察哈尔八旗隶在京蒙古都统。
一封爵封爵:清代藩部一般有六等爵,即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镇国公、辅国公。
此外,还有台吉、塔布囊。喀尔喀蒙古等在亲王以上还有汗爵。
有五等,曰和硕亲王,曰多罗郡王,曰多罗贝勒,曰固山贝子,曰镇国公、辅国公。秩视在内王公,世袭罔替世袭罔替:指袭爵时不降等级。其锡封各有根源。
科尔沁。明初为扶余外卫,以元后兀良哈部长授都指挥,掌卫事,自立国号曰科尔沁。
国初,以壤地相接,结为婚姻,后为察哈尔所侵,台吉奥巴率其兄弟先诸蒙古来归,太祖高皇帝赐以土谢图汗之号。崇德元年,叙功,封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镇国公、辅国公有差,冠诸旗之首。
札赖特、杜尔伯特、郭尔罗斯。元时均为辽王分地,明时为科尔沁所并后分与其弟,乃于科尔沁之外,分三部落。国初,奥巴之从叔台吉硕齐,再从昆弟台吉古穆、布木巴先后来归。天命年间,封硕齐为固山贝子,晋封多罗贝勒,掌札赖特旗。顺治年间,封阿都齐之子塞冷为固山贝子,掌杜尔伯特旗。顺治五年,封古穆之弟桑阿尔塞为辅国公,掌郭尔罗斯前旗。康熙二十三年,因隐匿贼情,革去札萨克,将乌尔都那索图补授为一等台吉,掌郭尔罗斯前旗,封布木巴为镇国公,掌郭尔罗斯后旗。
敖汉。元为辽王分地,明时为喀尔喀所据,后分与其弟,号曰敖汉,明属于察哈尔。天聪元年,贝勒塞臣卓礼克图举部来归。崇德元年,封其子班第为多罗郡王。
奈曼。辽金为兴中府北境,明为喀尔喀所据,后分与其亲弟,号曰奈曼。天聪元年,其长衮楚克巴图鲁为察哈尔所侵,来归。崇德元年叙功,封为多罗达尔汉郡王。
翁牛特。明初以兀良哈部长置卫为外藩,后自称翁牛特,服属于阿禄科尔沁。天聪七年,济农索音偕贝勒东率部落来归。崇德元年叙功,封索音为多罗杜稜郡王,掌右翼,封东为达尔汉戴青贝勒,掌左翼。
巴林。明初为兀良哈北境,后为巴林所据。巴林台吉者,顺义王俺答第五子,服屈于察哈尔,与喀尔喀为兄弟行。天命十一年,以喀尔喀五部落叛盟,仅与明和,劫我使臣,太祖高皇帝亲征,戮巴林贝勒叶黑、少子囊奴克,尽收其畜产。天聪二年,察哈尔林丹汗复举兵破之,贝勒塞特里偕台吉满朱习礼举部来降。顺治五年,封塞特里之子塞布腾为辅国公,七年晋封多罗郡王,掌右翼。封满朱习礼为固山贝子,掌左翼。
札鲁特。即元之上都路,明初为札鲁特所据,明属于喀尔喀。天聪二年,其汗内齐率贝勒色本马尼举部来归,封内齐为多罗贝勒,掌左翼。封色本为多罗达尔汉贝勒,掌右翼。
喀尔喀左翼。即金之北京路,明为喀尔喀所据,其长衮布伊尔登素服属于西路札萨克图汗。康熙三年率部内附,封为多罗贝勒。
阿禄科尔沁。明初于兀良哈设卫,为外藩,后自号阿禄科尔沁。天聪六年,部长达赖为察哈尔所侵,率其子穆章来归。顺治五年,封穆章为固山贝子,后晋封多罗贝勒。
克西克腾。元属上都及应昌二路,明为察哈尔所据。天聪八年,太宗文皇帝亲征察哈尔,克西克腾苏墨尔戴青来归,授为一等台吉。
土默特。明初为泰宁卫,后为土默特所据。天聪三年,台吉俄木布、塔布囊善巴来归。
崇德元年,以善巴从征有功,赐号多罗达尔汉,封镇国公。康熙元年,晋封多罗达尔汉贝勒,掌左翼。俄木布初封镇国公,康熙元年晋封固山贝子,掌右翼。
喀喇沁。明永乐初,以大宁地赐三卫部长,朵颜最强,后为察哈尔所灭,以其地予塔布囊,是为喀喇沁。天聪年间,其部长苏布地率昆弟塞冷等来归。崇德元年封苏布地之子古鲁思遐布为贝子,赐号多罗杜稜,掌右翼。顺治五年,封塞冷为镇国公,掌左翼。康熙三年,古鲁思遐布之子班达尔沙,晋封为多罗杜稜郡王。四十四年,授格勒尔为一等塔布囊。
乌朱穆秦。元属上都路,明为察哈尔族人所据,是为乌朱穆秦。察哈尔林丹汗虐,贝勒多尔济偕塞楞往依喀尔喀。天聪八年来归。崇德六年封多尔济为和硕车臣亲王,掌右翼。顺治三年,封塞楞为多罗额尔德尼贝勒,掌左翼。
阿霸垓。元属上都路,明为察哈尔所据,是为阿霸垓。后因林丹汗暴虐,其济农都思噶尔偕贝勒多尔济,往依喀尔喀。天聪九年率属来归。崇德六年封多尔济为多罗卓礼克图郡王,掌右翼。顺治八年,封都思噶尔为多罗郡王,掌左翼。
蒿齐忒。元属上都路,明为察哈尔族人所据,是为蒿齐忒。林丹汗暴虐,其贝勒博罗特偕台吉噶尔马萨旺,往依喀尔喀。天聪八年来归。顺治七年,封博罗特为多罗额尔德尼郡王,掌左翼。十年,封噶尔马萨旺为多罗郡王,掌右翼。
苏尼特。元属兴和路,明为察哈尔族人所据,是为苏尼特。天聪九年,济农叟塞、贝勒腾夷思来朝。崇德七年,封叟塞为多罗杜稜郡王,掌右翼。顺治五年,封腾夷思之弟腾夷泰为多罗郡王,掌左翼。
阿霸哈纳尔。元属上都路,明为察哈尔所据,是为阿霸哈纳尔,后服属于喀尔喀车臣汗。
崇德年间,台吉塞楞、董夷思拉布来归。康熙四年,封董夷思拉布为固山贝子,掌左翼。六年,封塞楞为多罗贝勒,掌右翼。
四子部落。元属大同路,明为阿禄科尔沁所据,后分于诸子,号曰德尔奔扣肯,是为四子部落。天聪七年,贝勒鄂音布来朝。顺治六年,叙功,封为多罗达尔汉郡王。
喀尔喀右翼。元属大同路,明为喀尔喀所据,其台吉木达尔伊,素服属于土谢图汗。顺治十年,率部内附,封为和硕达尔汉亲王。康熙九年,降封其孙詹达固密为多罗达尔汉贝勒。
吴喇忒。元属大同路,明初废,为瓦喇所据。吴喇,即瓦喇之讹。天聪七年,台吉俄木布土门达尔汉来朝,封为辅国公,并率杜巴额尔赫、塞冷伊尔登二旗来附,均封为镇国公。
毛明安。元属大同路,明初设卫戍守,后为毛明安所居。天聪八年,其长古奠偕车根举部来归。顺治七年,封古奠为多罗贝勒,掌毛明安旗。康熙三年,授车根之子僧格为札萨克一等台吉,掌毛明安旗。
鄂尔多斯。明天顺年间,蒙古部长阿罗初与毛里孩始入河套,癿加斯兰复纠合满都护倚为巢穴。弘治间,火筛复入其中。嘉靖中,俺答之兄吉囊称车臣可汗,率其部落台吉击破火筛,居此,服属于察哈尔,是为鄂尔多斯。天聪九年,鄂尔多斯额林臣来归,仍赐济农之号,令招集诸部落。顺治六年,封额林臣为多罗郡王,固鲁之子色楞、布达岱之子额林亲,均为固山贝子。七年,封善达为多罗贝勒,沙克扎为固山贝子,阿济格扎木素为镇国公。后阿济格扎木素之子都楞,以军功晋封固山贝子。雍正九年,以击准噶尔功,封定杂拉锡为一等台吉。
一台吉
顺治十八年题准:台吉、塔布囊顶带坐褥,照在内官阶给与。一等者同一品官,二等者同二品官,三等者同三品官,四等者同四品官。身故后,准其子孙暨亲兄弟世袭罔替。
康熙元年题准:公主公主:皇帝女儿的称号。清代公主按嫡庶所出,分封为固伦公主、和硕公主。之子,亲王之子弟,授为一品。郡主郡主:清代亲王嫡出女许婚时封为郡主,品级同郡王夫人。之子,郡王、贝勒之子弟,授为二品。县主县主:清代郡王嫡出女许婚时封为县主,品级同贝勒夫人。、郡君郡君:清代贝勒嫡长女及亲王侧福晋所生之女封郡君,品级同贝子夫人。、县君县君:清代贝子嫡长女及郡王侧福晋所生之女封县君,品级同镇国公夫人。之子,贝子、公之子弟,授为三品。台吉、塔布囊等子弟,概为四品。均俟十八岁给与品级。
又题准:一二品台吉,许以一子袭替外,余子概为四品。有功者,酌量别议。
又题准:公主等之子,十岁以上,父殁后承继家业者,不拘年岁,即给与品级,不在十八岁之限。
又定: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、札萨克台吉等袭爵时,本人有子而该札萨克王、台吉等捏称无子,希图承袭与他人,具保具报者,事发,将札萨克王、台吉及协理旗务之台吉等,均革去管理旗务之任,罚俸一年,其无俸之协理旗务台吉等,罚牲畜五九以九论罚,详见理刑司。凡罚畜均入官,不入官者,见本条内。
二十一年题准:蒙古诸部落,各于旗内设协理旗务台吉二人至四人不等,会同札萨克办事。遇员缺,该札萨克会同该盟长,于散秩王以下、台吉以上,遴选贤能,拟定正陪,保送引见补授。
乾隆十七年谕:定例内蒙古亲王之子弟,年已及岁者,授为一等台吉;郡王、贝勒之子弟,授为二等台吉;贝子、公之子弟,授为三等台吉。其袭爵之子,并无区别。今特加恩,将袭爵之子,与余子示以区别。亲王之长子,著赏给公品级;郡王、贝勒之长子,授为一等台吉;贝子,公之长子,授为二等台吉,将来各承袭父爵。余子,俟年已及岁,仍授应得品级。如长子不称袭爵,欲于余子内择其优者,以备将来袭爵,著即报理藩院,将朕加恩增赏之爵移授。永著为例。钦此。
又议准:札萨克台吉之子,亦照例保送到院,注册奏闻。
十八年复准:凡欲将台吉品级承嗣于余子者,须预行呈明札萨克,转报盟长,达院注册,将来照依办理。若不预行报院,临时指称遗言者,概不准。
一敕诰敕诰:亦称诰敕,帝王对臣下的命令。
康熙三十年题准:承袭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等敕诰,皆令亲身赴领。若应袭人未经出痘痘:即天花。者,由院遣官赍送。
四十一年复准:蒙古王等袭封敕诰,实因水火盗贼失毁者,准其复给,宥免罚俸议处。
一谱系
乾隆二年奉旨:蒙古王、札萨克等家谱履历,朕皆未甚明晰。尔院将当初袭封根源,酌量各旗部落,徐修家谱奏闻。钦此。遵旨议奏:蒙古王札萨克等,原系太祖、太宗时输诚向化,率属归附,各论其所著劳绩,封为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、一等台吉,编设旗分佐领。其科尔沁等十旗之王、台吉,在圣祖时,因皆系太皇太后、皇太后姻戚,曾将世次具奏有案,今重加考订,造册奏闻外,其余五会札萨克等,应俟造册送院,再行办理,并行令外藩之喀尔喀、青海、厄鲁特等,一并核明锡封根源,袭爵世次,造册送守。奉旨:蒙古王等家谱,嗣后五年缮录进呈,换出旧册。
十年奉旨:蒙古王等家谱,原定五年一修,今将留内收贮者撤出,应改修者改入,嗣后著十年具奏一修。
一仪从
顺治九年题准:蒙古王以下服色,悉照宗室王等之例,惟马缰不得用金黄紫色,特赐者准用。亲王仪仗,用销金红伞二,纛二,旗枪十。郡王仪仗,用销金伞一,纛一,旗枪八。
贝勒仪仗,用红伞一,纛一,旗枪六。贝子仪仗,用红伞一,旗枪六。镇国公、辅国公仪仗,同贝子。凡遇行围出师,均随带。
十八年题准:蒙古王、贝勒,各照在内王、贝勒等,设长史、司仪长、护卫外,亲王设四品典仪一人、五品典仪一人。郡王设五品典仪一人、六品典仪一人。多罗贝勒设五品典仪一人。固山贝子设六品典仪一人。公等设七品典仪一人。其顶带坐褥及补授之例,悉与内同,惟不引见。
一设官
国初定:每旗各设札萨克一人,总理旗务,以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为之,分别世管世管:世袭为官者。特简特简:皇帝对官吏的破格选用。不拘爵次。
又定:蒙古四十九旗,均照内八旗之制,各设都统都统:清代八旗驻防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。以下、骁骑校骁骑校:清代官名。满语“分得拨什库”,佐领助手。以上等官,分旗管理。
顺治十六年题准:蒙古每百五十丁编为佐领佐领:清代八旗组织基本单位名称,是满语“牛录”的汉译。其长亦称佐领。设佐领一人,骁骑校一人,领催领催:清代官名。满语为“拨什库”、“催促人”意。管理佐领内的文书、饷糈庶务。六名,骁骑五十名。每六佐领,设参领参领:清代武官名。满语为甲喇章京。位在都统之下,佐领之上。一人。
十七年定:都统以下员缺,令各札萨克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酌量补授。
十八年题准:由台吉授为札萨克者,不论何等台吉,均升为一等。
又题准:蒙古旗分佐领多者,设都统一人,副都统二人。十佐领以下者,设都统一人,副都统一人。多者裁汰,少者增设。
又题准:蒙古都统、副都统、参领、佐领、骁骑校等官,顶带坐褥,比在内都统、副都统、参领、佐领、骁骑校各杀一级。
又定:蒙古都统、副都统员缺,该札萨克等于该旗台吉、塔布囊内遴选人材可观、能约束者以原衔补授。台吉、塔布囊内如无应补之人,由参领内进选补授。参领员缺于佐领,佐领员缺于骁骑校,均以次遴选递补。骁骑校、领催、骁骑缺,于有力能应差者,遴选充补。
康熙十五年定:游牧察哈尔,每旗设立总管总管: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官。一人,副管一人。
二十二年题准:归化城土默特两旗副都统员缺,择在内贤能官员,会同兵部引见补授。
都统由院题补,不会兵部。
三十三年复准:归化城两旗,一旗二十五佐领,设参领五人;一旗二十二佐领,设参领四人。今将蒿齐忒二佐领,归并二十二佐领一旗,共二十四佐领,应照例增设参领一人。行文该将军,将应补参领贤能之人拟定正陪,咨送引见补授。
四十四年复准:自都统以下,至有职人等,有年老残疾,人不及者,分别黜革,于台吉中遴选贤能,按缺补授。
又奏准:游牧察哈尔左翼捕盗官,给以六品顶带,食半俸。
四十五年题准:归化城防御防御:官名。清代盟旗(八旗)组织中下层单位的长官,位在佐领下。以上员缺于应升人员内遴选,送院引见补授。参领、佐领员缺,均从骁骑校内以次推升。若骁骑校员缺,遴选前锋、护军、领催、骁骑内弓马精熟、能约束者录用。均令该都统会同将军保送到院,引见补授。
四十七年题准:宁夏有城守都司都司:官名。清绿营兵军官,秩正四品。一人,管辖把总把总:官名。清绿营兵基层组织“汛”的领兵官,秩正七品,职掌巡守营哨汛地。二人,兵丁五百名,并无应理之事,相应裁去。改设理事官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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